部门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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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音乐学院资产公司职责


1.代表西安音乐学院经营管理其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,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,推进学校产业化工作;

2.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依法自主经营,实现西安音乐学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;

3.执行学校经管委的决定,按规定向经管委报告财务状况、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;

4.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,优化配置生产要素,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成果转化工作,促进学校产学研合作,加快学校产业发展;

5.制定并实施与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相应的实施方案,对公司投资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,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;

6.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;

7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西安音乐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